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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年级三百字摘抄加五十字感想 六年级三百字作文大全

作者:admin 更新时间:2025-03-28
摘要: 一、六年级三百字摘抄加五十字感想

如果黑板就是浩淼的大海,那么,老师便是海上的水手。

铃声响起那刻,你用教职工鞭作浆,划动那船只般泊在港口的课本。

课桌上,那难题堆放,犹如,六年级三百字摘抄加五十字感想 六年级三百字左右,六年级三百字摘抄加五十字感想 六年级三百字作文大全

 

一、六年级三百字摘抄加五十字感想

如果黑板就是浩淼的大海,那么,老师便是海上的水手。

铃声响起那刻,你用教职工鞭作浆,划动那船只般泊在港口的课本。

课桌上,那难题堆放,犹如暗礁一样布列,你手势生动如一只飞翔的鸟,在讲台上挥一条典雅弧线——船只穿过……天空飘不来一片云,犹如你亮堂堂的心,一派高远。

2、希望源于失望,奋起始于忧患,正如一位诗人所说:有饥饿感受的人一定消化好,有紧迫感受的人一定效率高,有危机感受的人一定提高快。

3、别在树下徘徊,别在雨中沉思,别在黑暗中落泪。

给前看,不要回头,只要你勇于面对抬起头来,就会发现,分数的阴霾不过是短暂的雨季。

给前看,还有一片明亮的天,不会使人感到彷徨。

4、柔和的阳光斜挂在苍松翠柏不凋的枝叶上,显得那么安静肃穆,绿色的草坪和白色的水泥道貌岸然上,脚步是那么轻起轻落,大家的心中却是那么的激动和思绪波涌。

5、生活的海洋并不像碧波涟漪的西子湖,随着时刻的流动,它时而平静如镜,时而浪花飞溅,时而巨浪冲天……大众在经受大风大浪的考验之后,往往会变得更加坚韧。

6、当你身临暖风拂面,鸟语花香,青山绿水,良田万顷的春景时,一定会陶醉其中;当你面对如金似银,硕果累累的金秋季节时,一定会欣喜不已。

二、典雅环境描写段落摘抄注作者和出处?

典雅环境描写段落搞抄 有出处和作者:

【语段一】推开西窗,便是金光灿灿的天安门城楼。延绵的燕山褶带作了首都的苍翠的屏障。

南窗之外,可以望见正阳门和崇文门的城楼和古老城墙上升起的天坛圆顶。北京太可人了!开国之初,生机蓬勃。虽然百废待兴,但已经是万紫千红的局面。

——徐迟《地质之光》

【赏析】这段环境描写,不但写出了北京壮美的风光,而且烘托出李四光回到祖国后的那种欣喜、激奋的爱乡主义想法情感。

【语段二】现在,太阳升上来,雾渐渐散去,原野上一片渥绿,看起来绵软软地,让我觉得即使我不小心,从这山上摔了下去,也不会擦伤一块皮的,顶多被弹两下,沾上一袜子洗不掉的绿罢了。还有那条绕着山脚的小河,也泛出绿色,那是另外一种绿,明晃晃的,像是搀了油似的,至于山,仍是绿色,却是一堆浓郁郁的黛绿,让人觉得,无论从何处下手,都不能拔开一道缝儿的,让人觉得,即使刨开它两层下来,它的绿仍然不会减色的。除了这些之后,我的纱窗也是绿的,极浅极浅的绿,被太阳一照,当真就像古美人的纱裙一样飘缈了。你们想,我在这样壹个染满了绿意的早晨和你们写信,我的心里又焉能不充溢着生气勃勃的绿呢?

——张晓风《初雪》

【赏析】

作者充分调动了视觉和触觉,写活了春季的绿色。多处采用比喻,形象生动。喜爱这段话,由于看了就很温暖。这种温暖是从何处表现出来的呢,我想,就是从那些温暖的字眼里流动出来的,“明晃晃”、“浓郁郁”、“生气勃勃”,由于写给孩子,因此更加诗化和典雅。作者笔下的绿色仿佛是活着的,流动的,仿佛在信中就像出现在眼前一样。我也喜爱绿,也喜爱作者笔下的这片绿。它们的生机让人感觉到高兴和希望。

【语段三】在低低的呼唤声传过之后,整个全球就覆盖在雪白的花荫下了。

丽日当空,群山绵延,簇簇的白色花朵象一条流动的江河。仿佛世间全部的生活都应约前来,在这刹那里,在透明如醇蜜的阳光下,同时欢呼,同时飞旋,同时幻化成无数游离浮动的光点。

——席慕容《桐花》

赏析:

这段话运用生动典雅的笔触描绘了桐花盛开的美景,视觉和听觉相结合,动静结合,充满了生机和动感。作者运用比喻的手法,把繁华盛开的场景比作流动的江河,把阳光比作醇蜜,将这幅景象刻画得美不胜收。最后的排比句,语势加强,让人感受到桐花盛开时喷发的生活力,仿佛整个山坡都被桐花覆盖了,生活的张力无限延伸。

三、张晓风散文摘抄?

张晓风典范散文衣履篇 ――人生于世,相知有几?而衣履相亲,亦凉薄全球中其中一个聚散也――⒈、羊毛围巾 全部的巾都是温柔的,像汗巾、丝巾和羊毛围巾。 巾不用剪裁,巾没有形象,巾甚至没有尺码,巾是一种温柔得不会坚持自我形象的物品,它被捏在手里,包在头上、或绕在脖子上,巾是如此轻柔温暖,令人心疼。 巾也总是秀丽的,那种母性的秀丽,或抽纱或绣花,或泥金或描银,或是织棉,或是钩纱,巾总是美得那么细腻娴雅。 而这个全球是越来越容不下温柔和秀丽了,罗勃泰勒死了,史都华格兰杰老了,费雯丽消失了,取代的查理士布朗逊,是00七,是冷硬的珍芳达和费唐娜薇。 惟有围巾仍旧维持着一份古典的温柔,一份美。 我有一条浅褐色的马海羊毛围巾,是新春去了壳的大麦仁的颜色,错觉上几乎嗅得到鼓皮的干香。 即使在不如何冷的日子,我也喜爱围上它,它是一条不起眼的围巾,但它的抚触轻暖,有如南风中的琴弦,把全球遗留在恻恻轻寒中,我的项间自有一圈暖意。 忽有一天,我惯行的山径上走,满山的芦苇柔软地舒开,如何的年年苇色啊!这才发现芦苇和我的羊毛围巾有着相同的色调和触觉,秋山寂清,秋容空寥,秋季也正自搭着一条苇巾吧,从山巅绕到低谷,从低谷拖到水湄,一条古旧温婉的围巾啊! 以你的两臂合抱我,我的围巾,在更冷的日子你将护住我的两耳焐着我的发,你照着我的形象而委曲地重叠你自己,从左侧环护我,从右侧萦绕我,你是柔韧而忠心的护城河,你在我的坚韧梗硬里纵容我,让我也有小小的柔弱,小小的无依,甚至小小的撒娇作痴,你在我意气风发飘然上举几乎要破躯而去的时候,静静地伸手挽住我,使我忽然意味到人间的温情,你使我怦然间软化下来,死心踏地留在人间。如山,留在茫茫扑扑的芦苇里。 巾真的是温柔的,人间全部的巾,以我的那一条。⒉.背袋 我有壹个背袋,用四方形碎牛皮拼成的。我几乎天天背着,一背竟背了五年多了。 每次用破了皮,我到鞋匠那里请他补,他起先还肯,渐渐地就好心地劝我不要太省了。 我拿它去干洗,老板娘含蓄地对我一笑,说:“你大概很喜爱这个包吧?” 我说:“是啊!” 她说:“怪不得用得这么旧了!” 我背着那包,在街上走着,忽然看见一家别致的家具店,我一走进门,那闲坐无聊的小姐忽然迎上来,说: “咦,你是学画的吧?” 我坚定地摇摇头。 不管如何样,我舍不得丢掉它。 它是我全部运用过披包里唯一可以装得下一本辞源,外加壹个饭盒的,它是那么大,那么轻,那么强韧可信。 在东方,囊袋常是神奇的,背袋里永远自有乾坤,我每次临离家把那装得鼓胀的旧背袋往肩上一搭,心中一时竟会万感交集起来。 几许钱,塞进又流出,几许书,放进又取出,那里面曾搁入我几许次午餐用的面包,又有几许信,几许报纸,几许学生的作业,几许名片,几许婚丧喜庆的消息在其中伫足而又消失。 一只背袋简直是一段小型的人生。 曾经,当孩子的乳牙掉了,你匆匆将它放进去,曾经,山径上迎面栽跌下一枚松果,你拾了往袋中一塞。有的时候是一叶青橛,有的时候是一捧贝壳,有的时候是身份证、护照、公车票,有的时候是给那人买的袜子、薰鸡、鸭肫或者阿斯匹林。 我爱那背袋,或者是由于我爱那些曾经真真正实发生过的生活。 背上袋子,两手都是空的,空了的十根手指头让你觉得自在,觉得有无数可以掌握的好物品,你可以像国画上的隐士去策杖而游,你可以像英雄擎旗而战,而背袋不轻不重地在肩头,一种甜蜜的牵绊。 夜深时,我把整好的背袋放在床前,爱怜地抚弄那破旧的碎片,像壹个江湖艺人在把玩陈旧的行头,等待明晨的冲州撞府。 明晨,我仍将背上我的背袋去逐明日的风沙。⒊.穿风衣的日子 香港人好像把那种衣服叫成“干湿褛”,那实在也一个好名字,但我更喜爱大家在台湾的叫法――风衣。 每次穿上风衣、我曾莫名其妙的异样起来,不知何故,尤其刚扣好腰带的时候、我在错觉上总怀疑自己就要出发去流浪。 穿上风衣,只觉风雨在前路飘摇,小巷外有万里未知的路在等着,我有着一缕烟雨任平生的莽莽情怀。 穿风衣的日子是该起风的,不管是初来乍到还不惯于温柔的春风,或是绿色退潮后寒意陡起的秋风。风在云端叫你,风透过千柯万叶以苍凉的颤音叫你,穿风衣的日子总无端地令人凄凉――但也因而无端地令人雄壮: 穿了风衣,好像就该有个故事要起头了。 必然有风在江南,吹绿了两岸,两岸的杨柳帷幕…… 必然有风在塞北,拨开野草,让你惊见大漠的牛羊…… 必然有风像旧戏中的流云彩带,圆转柔和地圈住一千一百万平方公里的海棠残叶。 必然有风像歌,像笛,一夜之间遍洛城。 曾翻阅汉高祖的白云的,曾翻阅唐玄宗的牡丹的,曾翻阅陆放翁的大散关的,那风,今天也翻阅你满额的青发,而你着一袭风衣,走在千古的风里。 风是不是天地的长喟?风是不是大块血气涌腾之际搅起的不安? 风鼓起风衣的大翻领,风吹起风衣的下摆,刷刷地打我的腿。我瞿然四顾,人生是这样的辽阔,我觉得有无限渺远的天涯在等⒋.旅行鞋 那双鞋是麂皮的,黄铜色,看起来有着美妙的质感,下面是软平的胶底,足有两公分厚。 鞋子的样子极笨,秃头,上面穿鞋带,看起来牢靠结实,好像能穿一辈子似的。 想起“一辈子”,心里不免怆然惊,但惊的是啥子,也说不上来,一辈子到底是啥子意思,半生又是啥子意思?七十年是啥子?多于七十或者少于七十又是啥子? 每次穿那鞋,我都忍不住问自己,一辈子是啥子,我拼命思索,但我依然不了解一辈子是啥子。 已经四年了,那鞋秃笨厚实如昔,我不免有些恐惧,会不会,有一天,我已老去,再不能赴空山灵雨的召唤,再不能一跃而起前赴五湖三江的邀约,而它,却依然完好? 事实上,我穿那鞋,总是在我心情最好的时候,它是一双旅行鞋,我每穿上它,便意味着有一段好时刻好风光在等我,别的鞋底惯于踏一片黑沉沉的柏油,但这一双,踏的是海边的湿沙,岸上的紫岩,它踏过山中的泉涧,踱尽林下的月光。但无论怎样,我每见它时,总有一丝怅然。 也许不何故,只为它是我唯一穿上以后真真正实去走路的一双鞋,只因大家一起踩遍花朝月夕万里灰沙。 或穿或不穿,或行或止,那鞋常使我惊奇。⒌.牛仔长裙 牛仔布,是当然该用来作牛仔裤的。 穿上牛仔裤显然应该属于另外壹个全球,但令人讶异的是牛仔布渐渐地不同了,它开始接受了旧有的全球,而旧全球也接受了牛仔布,于是牛仔短裙和牛仔长裙出现了。原来牛仔布也可以是柔和秀丽的,牛仔马甲和牛仔西装上衣,牛仔大衣也出现了,原来牛仔布也可以典雅庄重的。 我买了一条牛仔长裙,深蓝的,直拖到地,我喜爱得要命。旅途中,我一口气把它连穿七十天,脏了,就在兄弟家的洗衣机里洗好、烘好,依旧穿在身上。 真是有点疯狂。 可是我喜爱带点疯狂时的自己。 因此我喜爱那条牛仔长裙,以及长裙时候的自己。 对旅人而言,多余的衣服是不必的,没有人了解你昨天穿啥子,因此,今天,在这个新驿站,你有权利再穿昨天的那件,旅人是没有衣橱没有衣镜的,在夏季,旅人可凭两衫一裙走天涯。 假期结束时,我又回到学校,牛仔长裙挂起来,我规规矩矩穿我该穿的衣服。 只是,每次,当我拿出那条裙子的时候,我的心里依然涨满喜悦,穿上那条裙子我就不再是母亲的女儿或女儿的母亲,不再是老师的学生或学生的老师,我不再有任何头衔任何职份。我也不是别人的妻子,不管那四十二坪的公寓。牛仔长裙对我而言渐渐变成了一件魔术衣,一旦穿上,我就只是我,不归于任何人,甚至不隶属于大化,由于当我一路走,走入山,走入水,走入风,走入云,走着,走着,事实上竟是根本把自己走成了大化。 那时候,我变成了无以名之的我,一径而去,比无垠雪地上身披腥红斗篷的宝玉更自如,由于连左右的一僧一道都不存在。我只是我,一无所系,一无所属,快活得要发疯。 只是,时刻一到,我仍然过来,扮演我被同情或羡慕的人物,我又成了有以名之的我。 我因此总是用一种异样的情感爱我的牛仔长裙――以及身系长裙时的自己。⒍项链 温柔之必要 肯定之必要 那句话是痖弦说的。 一点点酒和木樨花之必要 项链,也许本来也是完全不必要的一种物品,但它显然又是必要的,它甚至是跟人类文明史一样长远的。 或者是一串贝壳,一枚野猪牙,或者是埃及人的黄金项圈,或者是印第安人天青色石头,或者是中国人的珠圈玉坠,或者是罗马人的古钱,以至土耳其人的宝石……项链委实是一种必要。 不单项链,一切的手镯、臂钏,一切的耳环、指环、头簪和胸针,都是必要的。 如何也许有女孩子会没有一只小盒子呢? 如何也许那只盒子里会没有一圈项链呢? 田间的蕃薯叶,堤上的小野花,都可以是即兴式的项链。而做小女孩的时候,总幻想自己是秀丽的,吃完了释迦果,黑褐色的种子是项链,连爸爸抽完了烟,那层玻璃纸也被扭成花样,串成一环,那条玻璃纸的项链终于只做成半串,爸爸的烟抽得太少,而我长大得太快。 渐渐地,也有了一盒可以把玩的项链了,竹子的、木头的、石头的、陶瓷的、骨头的、果核的、贝壳的、镶嵌玻璃的,总之,除了一枚值四百元的玉坠,全是些不值钱的物品。 可是,那盒子有多动人啊! 小女儿总是瞪大眼睛看那盒子,全部的女儿都曾喜爱“借用”母亲的宝藏,但他们真正借去的,其实是母亲的青春。 我最爱的一条项链是骨头刻的(刻骨两个字真深沉,让人想到刻骨铭心,而我竟有一枚真正的刻骨,简直不可思议),以一条细皮革系着,刻的一个拇指大的襁褓中的小娃娃,圆圆扁扁的脸,可人得要命。买的地方是印第安村,卖的人也说刻的是印第安印儿,由于只有印第安人才把娃娃用绳子绑起来养。 我一看,几乎失声叫起来,大家中国娃娃也是这样的呀,我忍不住买了。 小女儿问我那娃娃是谁,我说: “就是你呀!” 她仔细地看了一看,果真相信了,满心欢喜兴奋,不进拿出来摸摸弄弄,真以为就是她自己的塑像。 我其实没有骗她,那骨刻项链的正确名字应该叫做“婴儿”,它可以是印第安的婴儿,可以是中国婴儿,可以是日本婴儿,它可以是任何人的儿子、女儿,或者它甚至可以是那人自己。 我将它录胸而挂,贴近心脏的高度,它使我想到“彼亦人子也”,我的心跳几乎也因此温柔起来,我会想起孩子极幼小的时候,想起全部人类的襁褓中的笑容。 挂那条项链的时候,我真的相信,我和它,彼此都秀丽起来。⒎红绒背心 那件红绒背心是我怀孕的时候穿的,下缘极宽,穿起来像一口钟。 那原是一件旧衣,别人送给我的,一色极纯的玫瑰红,大口袋上镶着一条古典的花边。 其他的孕妇装我全送人了,只留下这一件舍不得,挂在贮藏室里,它总是牵动着一些啥子.,藏伏着一些啥子。 怀孕的日子的那些不快不知何故,想起来都模糊了,那些疼痛和磨难竟然如何想都记不真切,真奇怪,生育竟是生产的人和被生的人都说不清楚经过的一件事。 而那样惊天动地的经过,那种参天地之化育的神奇经验,此刻几乎等于完全不存在了,仿佛星辰,我虽了解它在亿万年前成形,却完全不能重复那分记忆,你只见日升月恒,万象回环,你只觉无限敬畏。世上的事原来是可以在浑沌噩然中成其为美妙的。 而那件红绒背心悬在那里,柔软鲜艳,那样真正,让你想起自己怀孕时期像一块璞石含容一块玉的旧事。那时,曾有两脉心跳,交响于一副胸膛之内――而胸膛,在火色迸发的红绒背心之内。对我而言,它不是一件衣服,而是孩子的“创世纪”,我每怔望着它,就重温小胎儿的腹中来不及地膨胀时的力感。那时候,小编认为是一个孕妇,怀着的竟一个急速增大的银河系。真的,那时候,全部的孕妇是宇宙,有万种庄严。 而孩子大了,而那里自顾自地玩着他的集邮册或彩色笔。一年复一年,寒来暑往,我拣衣服的时候,总看见那像见证人似的红绒悬在那里,接着,我习性地转眼去看孩子,我感到寂寥和甜蜜。